北京时间2月12日,中国篮协开出罚单。在10日福建对阵八一队的比赛中,八一队员韩硕有用腿压对方球员的动作,为恶意伤人动作,韩硕遭到停赛3场,八一队被罚款5万元。以下为篮协处罚全文:
各俱乐部、各赛区:
2017年2月10日,2016-2017赛季CBA联赛常规赛第三十四轮第339场,福建浔兴俱乐部(以下简称福建队)主场对阵八一富邦俱乐部(以下简称八一队)的比赛进行到第三节还剩6分30秒时,八一队韩硕突破后丢球,随即与在篮下防守的福建队10号胡珑贸撞在一起,两人均倒地,胡珑贸欲起身时,韩硕用右臂夹住了胡珑贸的左臂,紧接着韩硕又有意用腿压在胡珑贸的脖子上,随即引发了八一队曹岩上前推搡胡珑贸,在裁判员和双方球员的劝阻下,未发生进一步的冲突。
为严肃联赛纪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2016-2017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二章第七条,针对八一队韩硕的恶意伤人动作,给予韩硕通报批评、停赛3场,核减八一富邦俱乐部联赛经费5万的处罚。
联赛已进行到关键阶段,中国篮协将进一步严格管理赛场上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希望各俱乐部加强管理,引以为戒,遵守联赛纪律,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中国篮协
2017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