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体育节-评比表彰办法

2017-08-02 14:4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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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体育节于2017年5月至10月在全市举办,为表彰在本届体育节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各区、各级体育组织,根据《北京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体育节工作方案》安排,体育节组委会将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表彰奖项及名额

(一)精神文明奖,评选名额:30个。

(二)活动创新奖,评选名额:30个。

(三)优秀组织奖,评选名额:380个(其中,市级单位和市级体育社团50个名额,每个区各20个名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办事处各5个名额)。

(四)优秀报道奖,评选名额:20个(其中,中央及北京市新闻单位10个,各区广播电视中心10个)。

二、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精神文明奖

1.评选范围:市级各行业系统、人群体育协会、各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办事处)。

2.评选标准

(1)各级领导重视,深入宣传贯彻《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和《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和年度工作报告,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整的工作方案。

(2)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注重开展冰雪活动,宣传冬奥知识,举办冰雪技能培训及观赛礼仪讲座,推进北京市“一区一品”、“一街(乡镇)一品”群众冰雪体育品牌活动的创建工作。

(3)积极组织群众参加北京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体育节优秀健身团队评选活动、全民健身“北京纪录”挑战赛等活动。

(4)倡导科学健身理念,引领科学的生活方式。通过开展体育节的各项活动,增强群众健身技能,提升科学健身素养,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健身习惯。

(5)各项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地开展,宣传力度大、有声势、效果好,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

(二)活动创新奖

1.评选范围:参加体育节活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乡镇)和其他体育组织等。

2.评选标准

(1)突出特点,发挥资源优势,深挖潜力,因地制宜地开展独具特色的全民健身体育节活动,能反映地方特色,体现人群特点。

(2)体育节期间开展的活动有创意、有影响力,积极开展冰雪活动,举办冬奥知识、冰雪技能培训及观赛礼仪讲座,活动形式新颖多样,活动内容科学、健康,突出实效。

(3)开展的体育竞赛、健身展示、互动体验等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基层、贴近百姓、丰富多彩,群体参与热情高,社会反响好。

(4)创造性地组织群众参加北京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体育节优秀健身团队评选活动、全民健身“北京纪录”挑战赛等活动。

(三)优秀组织奖

1.评选范围:参加体育节活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和其他体育组织等。

2.评选标准

(1)领导重视,大力支持群众体育工作,深入宣传贯彻《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和《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2)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辖区内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承办本级、本单位体育节活动,并按照活动的要求和标准出色地完成任务。

(3)积极组织群众、单位职工参加北京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体育节优秀健身团队评选活动、全民健身“北京纪录”挑战赛等市级、区级体育节的各项活动。

(4)在本单位、本辖区内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着力开展冰雪活动,举办冬奥知识、冰雪技能培训及观赛礼仪讲座,活动渗透到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行政村)、家庭

(四)优秀报道奖

1.评选范围:积极参与报道的中央、北京市新闻单位和区级广播电视中心。

2.评选标准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工作扎实,深入宣传贯彻《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和《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2)宣传力度大,报道质量高,社会影响力大,能够真实反映体育节系列活动,提高体育节的关注度、知名度和影响力。

(3)宣传报道形式多样,既突出主流平面媒体、电视台、电台作用,同时利用网络、“两微一端”、直播视频等新兴媒体,扩大体育节的影响力。

(4)媒体报道能够深入基层,突出各行业、体育组织、各类人群有创新、有实效、有特色、有影响的活动。

(5)创新地宣传夏秋两季我市冰雪活动。发挥体育名人、正能量网红、大V、健身达人在宣传推广冰雪运动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冰雪比赛、展示、体验、培训等活动,普及冬奥知识及观赛礼仪,为筹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营造浓厚的氛围。

(6)能深入报道和参与北京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体育节优秀健身团队评选活动、全民健身“北京纪录”挑战赛。

三、评选办法

(一)精神文明奖:由市级行业系统、人群体育协会、各区,按本办法的要求上报申报评选材料,经北京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体育节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报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批准。

(二)活动创新奖:市级单位、市级体育社团由市体育节组委会评选;各区及以下单位由各区体育局汇总申报材料,向市体育节组委会办公室推荐,由市体育节组委会批准。

(三)优秀组织奖:由市级行业系统、各区,按本办法的要求汇总申报评选材料,向市体育节组委会办公室推荐,由市体育节组委会批准。

(四)优秀报道奖:中央及北京市新闻单位由市体育节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推荐,由市体育节组委会批准;区级广播电视中心由各区向市体育节组委会办公室推荐,由市体育节组委会批准。

(五)第十一届全民健身体育节组委会为荣获精神文明奖、优秀组织奖、活动创新奖、优秀报道奖的单位颁发证书(奖牌)。  

(六)参加“北京市优秀健身团队评选活动”、并获得“北京市优秀健身团队”称号的队伍,由体育节组织委会颁发奖牌、证书。

(七)体育节组委会将在媒体上公布获得精神文明奖、活动创新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报道奖获、北京市优秀健身团队等荣誉的单位及团体名单。

四、评选要求

请相关单位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参加北京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体育节精神文明奖、活动创新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报道奖评选的申报表以纸质(传真)、电子版的形式报至市体育节组委会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内2号楼,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邮编:100050;电话(传真):010-63010699;Email:bjstzx@126.com。

责任编辑:戚连民(QE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