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日期
甲组(男、女): 8月15日至8月19日;
乙组(男、女): 8月10日至8月14日;
丙组(男、女): 8月5日至8月9日。
(二)比赛地点
甲组(男、女):五棵松HI-PARK篮球公园;
乙组(男、女):地坛体育馆;
丙组(男、女):燕山体育馆。
二、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7岁)。
乙组(男、女):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14至15岁)。
丙组(男、女):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12至13岁)。
三、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各单位每组别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
(三)运动员资格: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规定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补充通知执行。
(五)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由相关保险解决,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及有关纪律规定。男子甲、乙组用7号篮球;女子甲、乙组、男子丙组用6号篮球,女子丙组用5号篮球。
(二)抽签与编排办法视报名情况在赛前领队会、技术会议上确定。报名队数在8队以上,采取分组循环后各决出前4名,各组前两名交叉淘汰决出1—4名,各组后两名交叉淘汰决出5—8名。报名在8队以下(含8队)时采取单循环赛制,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0分。
(三)各队应备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并有明显号码(1—99号),胸前号码放在左上胸,号码尺寸为10厘米,背后号码尺寸为20厘米。不符合规定者不得上场比赛。报名时须将服装颜色及队员号码填写在报名表上,否则报名无效。
(四)2018年3月—6月举行市运会资格赛,每单位通过资格赛身份确认的运动员可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篮球比赛。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六、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七、竞赛承办单位
海淀区体育局、东城区体育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八、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