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手球比赛竞赛规程

2018-05-25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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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7月27日至7月31日。

比赛地点:北京市第十九中学手球馆。

二、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7岁)。

乙组(男、女):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5岁以下)。

三、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报名人数上限为16人。

(四)报名规定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补充通知执行。

(五)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由相关保险解决,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手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手球竞赛规则。

(二)抽签与编排办法视报名情况在赛前领队会、技术会议上确定。报名队数在8队以上,采取分组循环后各决出前4名,各组前两名交叉淘汰决出1—4名,各组后两名交叉淘汰决出5—8名。报名在8队以下(含8队)时采取单循环赛制。比赛使用中国手球协会指定的2号球。

(三)比赛按积分排出全部名次,胜1场得2分,平1场得1分,负1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1.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方法计算名次:

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有关队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有关队相互间比赛总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2.如仍相等则按下列方法计算名次:

全部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全部比赛的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方法决定。

(四)各队应备有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守门员服装应与其他队员上场服装有明显颜色差别),前后均须有明显号码(胸前号码高度不少于10厘米,背后号码高度不少于20厘米),号码必须是印在或缝在服装上,不符合规定者不得上场比赛;报名时须将服装颜色及号码填写在报名表上,否则报名无效。

(五)2018年3月—6月举行市运会资格赛,每单位通过资格赛身份确认的运动员可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手球比赛。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六、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七、竞赛承办单位

海淀区体育局。

八、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戚连民(QE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