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8月11日至8月14日。
比赛地点:燕山体育馆。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14至15岁)。
乙组(男、女):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12至13岁)。
丙组(男、女):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11岁以下)。
(二)竞赛项目
甲组(男、女):单打、双打、团体(单打、双打、单打)。
乙组(男、女):单打、双打、团体(单打、双打、单打)。
丙组(男、女):单打、双打、团体(单打、双打、单打)。
三、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运动员资格: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3人,各组别可报不超过6名运动员,报名不足4人(不含)不得参加团体比赛。甲、乙、丙组男女团体赛每个队每个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6人,团体赛中运动员不可兼项。单项赛各年龄组别报名人数不限,运动员可兼报一次双打项目,但不允许跨区组对参赛。
(四)各单位报名时必须按照运动员在各年龄组别的技术顺序由强至弱顺序排列。
(五)报名规定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补充通知执行。
(六)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由相关保险解决,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分组与抽签、编排办法视报名情况在赛前领队会、技术会议上确定。
(三)报名人数不足3人(对、队)时,不进行比赛。
(四)2018年3月—6月举行市运会资格赛,每单位通过资格赛身份确认的运动员可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羽毛球比赛。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六、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七、竞赛承办单位
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八、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