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7月20日至7月22日。
比赛地点:顺义区体育局柔道馆。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15至16岁)。
乙组(男、女):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13至14岁)。
(二)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50、55、60、66、73、81、90、100、+100公斤级,无差级别。
男子乙组:47、50、55、60、66、73、81、90、+90公斤级,无差级别。
女子甲组:40、44、48、52、57、63、70、78、+78公斤级,无差级别。
女子乙组:40、44、48、52、56、61、66、72、+72公斤级,无差级别。
三、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各组1人,运动员男子甲、乙组各20人,女子甲、乙组各20人,每级别限报3人(含)。
(四)报名规定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补充通知执行。
(五)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如所报级别不足3人时,可在领队会议上升降级别,但不允许跨级或替换运动员。如调整后仍不足3人,不进行比赛。
(六)报名参加无差级别运动员最低级别限定为:
男子甲组81公斤级以上(含81公斤)。
男子乙组73公斤级以上(含73公斤)。
女子甲组70公斤级以上(含70公斤)。
女子乙组66公斤级以上(含66公斤)。
(七)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由相关保险解决,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柔道协会审定的最新柔道竞赛规则。
(二)2018年3月—6月举行市运会资格赛,每单位通过资格赛身份确认的运动员可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柔道比赛。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六、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七、竞赛承办单位
顺义区体育局。
八、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