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8月15日。
比赛地点:国家游泳中心奥林匹克比赛大厅。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男、女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12岁以下)。
(二)竞赛项目
男子组:1米跳板、3米跳板、5米跳台、双人3米跳板、双人5米跳台。
女子组:1米跳板、3米跳板、5米跳台、双人3米跳板、双人5米跳台。
三、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规定: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补充通知执行。2018年3月—6月举行市运会资格赛,运动员报项与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跳水比赛项目必须一致,每单位通过资格赛身份确认的运动员可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跳水比赛。
(四)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可任意报项。
(五)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由相关保险解决,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跳水竞赛规则。
(二)各单人项目和双人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的比赛方式。
(三)动作要求
1.一米跳板
(1)规定动作完成1至4组抱膝半周(按组别顺序进行比赛) 。
(2)自选动作男子、女子均跳2个,组别不得相同。
(3)1、3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必须采用三弹。
2.三米跳板
(1)规定动作完成1至4组抱膝半周(按组别顺序进行比赛) 。
(2)1、3组规定动作必须采用三弹。
3.五米跳台
(1)向前和向后各一种姿势倒下入水,姿势由抽签决定。
A组:前A 后C
B组:前B 后A
C组:前C 后B
(2)1至4组抱膝半周(按组别顺序进行比赛)。
4.双人三米跳板
(1)比赛包括3轮动作,其中2轮为有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难度系数为2.0),1轮为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
(2)上述动作应有1轮同时向前起跳,有1轮同时向后起跳,同时向前起跳的动作,可采用立定起跳方式。
(3)3轮动作必须选自不同的组别。
5.双人五米跳台
(1)比赛包括3轮动作,其中2轮为有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难度系数为2.0),1轮为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
(2)上述动作应有1轮同时向前起跳,有1轮同时向后起跳。
(3)3轮动作必须选自不同的组别。
(四)评分办法
1.三弹动作评分办法
(1)三弹动作难度系数按照走板动作的难度系数计算。
(2)三弹必须直接从板上开始,多一弹或少一弹,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3)弹起后停顿再开始,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2.倒下动作评分办法
(1)前倒A、B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两手分开,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4.5分。
(2)前倒C的开始姿势为坐台且抱腿。
(3)后倒A、B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不得做并手动作,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4.5分。
(4)后倒C的开始姿势为蹲台且抱腿。
(5)前倒和后倒A、B的开始姿势准备好后,一提踵就认为动作开始,提踵后脚跟再着地;或向前跨一步;或手撑地,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6)所有倒下动作难度系数为1.0。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六、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七、 承办单位
北京国家游泳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八、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