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曲棍球比赛竞赛规程

2018-05-25 13:31 千龙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8月9日至8月12日。

地点: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曲棍球馆。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7岁)。

乙组(男、女):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5岁以下)。

(二)竞赛项目

男子曲棍球:六人制比赛。  

女子曲棍球:六人制比赛。

三、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

(四)报名规定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补充通知执行。

(五)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由相关保险解决,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曲棍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曲棍球竞赛规则。

(二)红、黄、绿牌规定

1.一名运动员在比赛中被出示黄牌累计达二张者,停止下一场比赛,即:A:不停止该场比赛资格;B:一张黄牌后,又被出示一张红牌,这一黄牌不再累计。

2.运动员被出示黄牌后必须出场2分钟;一名运动员被出示红牌,即停止该场比赛权利,并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如技术代表或仲裁委员会对其没有进一步的处罚,则停赛一场后恢复比赛。

3.如运动队有被停赛的运动员,则该队替补席需相应减少运动员人数。

4.第一阶段的红、黄、绿牌均带入第二阶段。

(三)比赛服装

1.每队必须准备2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女队员必须穿短裙,守门员的2套上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颜色有明显区分。

2.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不统一,不带护腿板、不带护齿,不着长袜者不得上场比赛。

3.运动员的比赛服装,上衣背面及短裙或短裤的正面左侧需印有实心号码,建议背面号码高20公分,短裙、短裤号码高7—9公分,守门员前胸、后背均需佩带号码。

4.比赛服装号码必须为1—20号。

5.运动员必须穿专用曲棍球鞋进入比赛场地,鞋、护袜以及守门员的护腿、护脚颜色必须为深色,但不得为绿色。

(四)竞赛编排办法视报名情况确定。若采用单循环比赛时,将根据市运会预赛名次顺序,按“1”不动逆时针旋转原则进行编排。分组比赛时,按蛇形排列原则进行分组。

(五)决定名次办法: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1.单循环全部比赛获胜场次多者名次列前。

2.单循环全部比赛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单循环全部比赛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4.相互间胜负关系。 如仍相等,则采用点球办法决定名次。

(六)附加赛:必须决出胜负。如比赛结束时比分相等,则进行加时赛。加时赛采用突然死亡法。如加时赛结束时比分仍相等,则采用点球办法决定胜负。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六、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七、竞赛承办单位

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八、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戚连民(QE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