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朝阳区体育局
三、赛事推广单位
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9月16日、17日、23日、24日
地点:朝阳体育馆
五、竞赛组别及年龄:
甲组(男、女):16-18岁(1999-2001年出生);
乙组(男、女):13-15岁(2002-2004年出生);
丙组(男、女):11-12岁(2005-2006年出生)。
六、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每个单位每个年龄组限报男、女各1队;
(二)运动员资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在北京市体育局注册,参赛资格以2017年度注册期的注册单位为准,运动员只能代表2017年度注册单位报名参赛;
(三)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助理教练员1人,训练员1人,医生1人,理疗师1人,运动员12人;
(四)报名办法:
1.请各参赛单位于6月19日至6月23日在北京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并将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医务章后,连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6日—6月30日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过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更改。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
2.报名表上需标明队长和自由防守队员,在队长的姓名左侧加注英文字母C,在自由防守队员(1人)的姓名左侧加注英文字母L。未注明者,将被视为该队无自由防守队员;
3.每队交纳纪律保证金2000元(如比赛中无打架斗殴以及无故不参加比赛等违犯竞赛纪律规定的现象发生,赛后退还)。
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2013-2017》;
(二)竞赛办法视报名情况确定:
1.7支以下(含7支)队伍报名参赛采用单循环赛制进行比赛;
2.8支以上(含8支)队伍报名参赛先采用分组循环,再交叉赛的赛制进行比赛。
(三)各队应备有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比赛服号码由1-18号组成。身前、身后均须有明显号码,身前号码高度至少15厘米,身后号码高度至少20厘米,号码笔画宽2厘米,队长标志位于上衣胸前号码下,颜色与上衣不同,长8厘米,宽2厘米,不符合规定者不得上场比赛。报名时须将服装颜色及号码填写在报名表上,运动员比赛服号码与报名表不相符合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四)比赛名次排列
1.先按各队的获胜场次进行排名,获胜场次多的队伍名次列前;
2.如获胜场次相等,再看各队积分,积分多的队伍名次列前。每场比赛按比赛结果积分,如采用5局3胜制,则3:0或3:1获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3:2获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如采用3局2胜制,则2:0获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2:1获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
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的队胜场、积分都相等,比赛名次的排列顺序为:
1)C值(总胜局/总负局)大的队名次列前;
2)C值也相等,Z值(总胜分/总负分)大的队名次列前;
3)如上述仍然相等,则看相同队之间最近一场的胜负关系,最近一场比赛获胜队名次列前。
(五)各组别网高
男子甲组:2米43 男子乙组:2米35
男子丙组:2米24 女子甲组:2米24
女子乙组:2米15 女子丙组:2米10
(六)各组别报名参赛不足3队时,不进行比赛。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各组别均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在八队(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团体总分(甲、乙、丙组男、女合计)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单位在八个(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
九、仲裁和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十、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