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海淀区体育局
三、赛事推广单位
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7月15日—7月17日
地点:北京市第十九中学手球馆
五、竞赛组别及年龄:
甲组(男、女):15-17岁(2000-2002年出生);
乙组(男、女):14岁以下(2003年以后出生)。
六、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在北京市体育局注册,参赛资格以2017年度注册期的注册单位为准,运动员只能代表2017年度注册单位报名参赛;
(三)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6人;
(四)请各参赛单位于6月19日至6月23日在北京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并将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医务章后,连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6日—6月30日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过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更改。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每队交纳纪律保证金2000元(如比赛中无打架斗殴以及无故不参加比赛等违犯竞赛纪律规定的现象发生,赛后退还)。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
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手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手球竞赛规则;
(二)竞赛办法视报名情况确定;
(三)比赛按积分排出全部名次,胜一场得2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1.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方法计算名次:
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有关队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有关队相互间比赛总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2.如仍相等则按下列方法计算名次:
全部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全部比赛的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方法决定。
(四)各队应备有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前后均须有明显号码,不符合规定者不得上场比赛;报名时须将服装颜色及号码填写在报名表上,否则报名无效;
(五)各组别报名参赛不足3队时,不进行比赛。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各组别和团体总分均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在八队(含)以下时,按成绩统一录取;团体总分(甲、乙组男、女合计)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单位在八个(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
九、仲裁和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十、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