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网球比赛竞赛规程

2017-07-10 14:38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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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赛事推广单位

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7月29日—7月30日

地点: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五、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16-18岁(1999-2001年出生);

乙组:14-15岁(2002-2003年出生);

丙组:12-13岁(2004-2005年出生);

丁组:11岁以下(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竞赛项目:

甲、乙、丙组进行男、女单打、双打、团体(单打、双打、单打)比赛,丁组进行男、女单打比赛。

六、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在北京市体育局注册,参赛资格以2017年度注册期的注册单位为准,运动员只能代表2017年度注册单位报名参赛;在运动队正式办理调入手续的适龄运动员仍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不占原单位名额,但只能参加单打;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每组男女各15人;

(四)请各参赛单位于6月19日至6月23日在北京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并将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医务章后,连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6日—6月30日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过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更改。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

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及有关规定;

(二)种子确定:甲、乙、丙组根据各队报名情况参考2016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网球比赛成绩确定种子选手,丁组不设种子选手;

(三)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制,第二阶段采用同名次淘汰制;

(四)各组别比赛均采用1盘决胜(无占先);

(五)团体比赛每单位不足4人的不得报名参赛,不得跨组别组队参加团体比赛;

(六)裁判长根据报名人数的多少可改变赛制;

(七)如遇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将另择时间进行比赛;

(八)预赛全部采用信任制,决赛阶段增设裁判;

(九)每场比赛用2只球;

(十)各项目报名参赛不足3人(对)(队)时,不进行比赛。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在八人(对)(队)(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团体总分(甲、乙、丙、丁组男、女合计)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单位在八个(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

九、仲裁和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十、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戚连民(QE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