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朝阳区体育局、朝阳区第二少儿业余体校、北京奥乐星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三、赛事推广单位
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9月15日—9月17日
地点:朝阳区第二少儿业余体校射箭场
五、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15-16岁(2001-2002年出生);
乙组(男、女):14岁以下(2003年以后出生)。
(二)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70米双轮、60米双轮、50米双轮、30米双轮、双轮全能、双轮团体;
女子甲组:60米双轮、50米双轮、40米双轮、30米双轮、双轮全能、双轮团体;
男子乙组:50米第一双轮、50米第二双轮、40米双轮、30米双轮、双轮全能、双轮团体;
女子乙组:50米第一双轮、50米第二双轮、40米双轮、30米双轮、双轮全能、双轮团体;
男子甲组:(70米)个人淘汰赛、决赛;团体淘汰赛、决赛;
女子甲组:(60米)个人淘汰赛、决赛;团体淘汰赛、决赛;
男子乙组:(50米)个人淘汰赛、决赛;团体淘汰赛、决赛;
女子乙组:(50米)个人淘汰赛、决赛;团体淘汰赛、决赛。
六、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在北京市体育局注册,参赛资格以2017年度注册期的注册单位为准,运动员只能代表2017年度注册单位报名参赛;
(三)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各组别可报运动员10人,其中4人参加团体比赛;
(四)请各参赛单位于6月19日至6月23日在北京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并将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医务章后,连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6日—6月30日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过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更改。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
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
(二)弓、箭器材自备;
(三)团体成绩以各队同组三名运动员双轮全能成绩之和计算,环数多者,名次列前;
(四)靶纸规格:70米、60米使用122厘米靶纸,50米、40米、30米使用80厘米靶纸;
(五)各项目和团体比赛报名参赛不足3人(队)时,不进行比赛。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各组别双轮单项、双轮全能、双轮团体、团体比赛、个人淘汰赛、团体淘汰赛均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在八人(队)(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团体总分(甲、乙组男、女合计)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单位在八个(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
九、仲裁和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十、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