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武术散打比赛竞赛规程

2017-07-10 14:44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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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朝阳区体育局

三、赛事推广单位

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9月9日—9月10日

地点:朝阳体育馆

五、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16-18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乙组:14-15岁(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二)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85kg、90kg、90kg以上;

男子乙组: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85kg、85kg以上。

六、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在报名时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以本次比赛报名前15天内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方能有效)和《人身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参赛运动员都需提供《责任声明书》,由每名运动员填写一份,务必本人签字,任缺一项不得报名参赛,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北京市体育局注册,参赛资格以2017年度注册期的注册单位为准,运动员只能代表2017年度注册单位报名参赛;已代表外省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运动员不可参赛;

(三)参赛者应身体和精神健康,有经常性参加武术锻炼或训练的基础。选手在参赛过程中一旦感觉身体不适,应立即中止比赛,请求工作人员帮助。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四)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医生1人,运动员报名人数每级别不得超过3人,不得跨级参赛;

(五)请各参赛单位于6月19日至6月23日在北京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并将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医务章后,连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6日—6月30日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过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更改。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

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如所报级别不足3人时,可在领队会议上升降级别,但不允许跨级或替换运动员。调整后仍不足3人,不进行比赛。

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武术协会最新审定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二)比赛进行个人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三)运动员参赛必须穿着正式比赛服,红、黑各一套,护裆、护齿自备;

(四)各组各级别报名参赛不足3人时,不进行比赛。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各级别均录取前八名,凡在领队会上确认报名参赛在八人(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团体总分(甲、乙组男、女合计)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单位在八个(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对抗性比赛为了保障运动员的安全,一场比赛负后不可以继续参加下一轮的比赛;第三、四名不决负一,采取并列第三名的方式录取名次;第五至八名采取并列第五名的方式录取名次。

九、仲裁和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十、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戚连民(QE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