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组委公开征集北京冬奥会特许生产商(3)

2018-05-25 09:5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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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北京冬奥组委官网发布征集公告,面向国内征集首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以下简称北京冬奥会)特许生产商。图为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千龙网发 北京冬奥组委供图

二、征集条件

(一)企业资信状况及社会信誉良好;

(二)企业注册成立2年以上,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三)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

(四)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质量检测达标;

(五)通过环保体系认证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环保检测达标;

(六)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已建立安全有效的信息管理体系;

(七)具备良好的产品开发、设计、组织生产、市场营销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相关具体要求将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特许经营计划特许生产商征集书》(以下简称《征集书》)中予以规定。

三、权利授予

(一)权利范围

经北京冬奥组委批准,特许生产商有权在北京冬奥组委许可的特许商品类别范围内开发、设计、组织生产和向特许零售商销售带有北京冬奥组委授权标志的特许商品。

(二)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为自签订特许生产商协议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结束,另设3个月清仓期。

四、应征企业要求

(一)应征企业应确保其填写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因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所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

(二)应征企业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公告及是否成为北京冬奥会特许生产商进行商业宣传;

(三)应征企业如果违反《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关于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计划特许生产商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征集公告》)的相关要求,北京冬奥组委有权单方面取消其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权利;如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应征企业还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征集程序

(一)北京冬奥组委在官方网站发布《征集公告》;

(二)应征企业在2018年5月30日17:00前向北京冬奥组委提交《应征人意向函》及相关资质证明(见本公告“六、《应征人意向函》及附件的提交”);

(三)北京冬奥组委于2018年6月1日前向符合条件的应征企业发放《征集书》,应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应征文件;

(四)北京冬奥组委特许经营企业征集评审组对应征企业的应征文件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并提出特许生产商候选企业名单;

(五)特许生产商候选企业名单经市场开发征集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北京冬奥组委将组成考察组,对候选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六)根据评审结果及实地考察情况,确定特许生产商中选企业;

(七)北京冬奥组委与中选企业签订《特许生产商协议》;

(八)北京冬奥组委将《特许生产商协议》报国际奥委会批准后生效。

六、《应征人意向函》及附件的提交

(一)应征企业参加应征活动须提交:

1.填写完整并盖章后的《应征人意向函》;

2.填写完整并盖章后的《特许生产商应征企业信息登记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如营业执照未体现注册资本,则需补充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息页面包含注册资本内容的截屏),并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合格证明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质量检测达标证书复印件(或由与其合作的负责生产其应征类别特许商品的第三方生产商提供,需同时提供合作证明);

6.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合格证明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质量检测达标证书复印件(或由与其合作的负责生产其应征类别特许商品的第三方生产商提供,需同时提供合作证明)。

所有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在有效期内。

(二)提交方式(二选一):

1. 应征企业将上述文件材料的扫描件在2018年5月30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箱,以“应征北京2022年冬奥会特许生产商”为邮件主题,发送至:licensing@beijing2022.cn;

2. 应征企业在2018年5月30日17:00前将上述文件材料当面递交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联系地址见下)。

七、联系方式

征集人:北京冬奥组委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68号

邮政编码: 102022

联系人:高斯、滕芳菲

电话:(86-10)66680836、66680820

电子邮件:licensing@beijing2022.cn

八、其他

北京冬奥组委对本次征集活动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和决定的权利。

责任编辑:姜雪峰(QU0017)  作者:戚连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