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届冬季运动会竞技组短道速滑比赛竞赛规程

2018-11-22 10:3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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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8年10月-11月

地点:待定

  二、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16至17岁(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男、女):14至15岁(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男、女):11至13岁(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丁组(男、女): 8至10岁(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二)竞赛项目

甲、乙组(男、女):四圈追逐、全能、500米、1000米、1500米、超级1500米、3000米接力(4人);

丙组(男、女):四圈追逐、全能、500米、1000米、1500米、超级1500米、2000米接力(3人);

丁组(男、女):四圈追逐、全能、500米(1)、500米(2)、超级1000米。

  三、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按照《北京市第一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三)报名要求

1.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不限,不得跨组别参赛。男、女各组别接力项目可报1队(丁组除外)。

2.2018年9月17日-20日,在北京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中进行网络报名。

3.2018年9月25日-28日,在市体育局第四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核。各参赛单位须携带以下审核材料:

(1)参赛运动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身份证原件,外地户籍运动员还须提供北京市学籍卡原件,如学籍卡过期,须打印教委学籍管理系统本人页,并加盖所属学校公章。

(2)纸质版报名表(网络报名完成后导出电子版报名表并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各区体育局公章、医务章)。

(3)冰上运动专项保险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检查,复印件留存)。

4.报名审核时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运动员资格要求的运动员予以退回。

(四)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冰上运动专项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版《短道速度滑冰竞赛规则》。

(二)所有竞赛项目及组别均根据报名人数按规则决定赛次。报名人数超过40人的组别,需要进行预选赛(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预选赛只进行四圈追逐赛,成绩排名前40名的运动员予以参加决赛,如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决赛,由排名靠前(第41名)的运动员递补,以此类推。报名人数未超过40人的组别,直接进入决赛。

(三)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如因伤病或其它原因无法参赛,须在检录前向组委会报送相关证明。

(四)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需在比赛结束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不予受理。

(五)所有运动员必须佩戴下列装备:

1.短道速度滑冰安全头盔,应符合现行的ASTM(美国材料试验学会)标准。头盔外形规则,不能有突起。

2.耐切割手套。

3.防割、防扎、耐用材料的护腿。

4.防切割长袖长裤连身服。

5.软垫或软垫的硬壳护膝。

6.冰刀管必须是封闭的,刀根必须是圆弧形,最小半径为1厘米。刀管最少有两点固定在鞋上,没有可动的部分。

7.护颈

(六)各参赛队应确保参赛运动员装备符合安全标准,最大限度地保护运动员的安全。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按照《北京市第一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六、仲裁和裁判员

按照《北京市第一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戚连民(QE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