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市青少年举重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华熙国际文化体育赛事有限公司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2019年7月22-23日
比赛地点:五棵松Hi-park体育馆
四、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男、女):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男、女):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二)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乙组:49、55、61、67、73、81、89、96、102、+102公斤级。
男子丙组:45、49、55、61、67、73、81、89、96、+96公斤级。
女子甲组、乙组:40、45、49、55、59、64、71、76、81、+81公斤级。
女子丙组:40、45、49、55、59、64、71、76、+76公斤级。
五、参加办法
(一)以区体校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以2019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19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三)参赛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中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指定的报名表进行填写。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参赛公章、医务章,于6月10日前将纸质报名表原件报送至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401室,联系人:李筱强,联系电话:63176951,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lixiaoqiang@bjsports.gov.cn。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3人,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且必须达到报名标准。
(五)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如所报级别不足3人时,可在领队会上升降级别,但不允许跨级或替换运动员,如升降级后所报级别仍不足3人,不进行比赛。
(六)运动员报名标准:女子26公斤、男子27公斤以上均可报名。比赛中成绩未达到报名标准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
(七)7月5日10:00在华熙五棵松Hi-park体育馆召开赛事领队会。
(八)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均由相关保险处理,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报纸质报名表的同时带好保险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存。
(九)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各参赛代表队自行解决参赛经费。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举重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进行抓举、挺举,总成绩的比赛。
(三)比赛为个人赛。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各单项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不足8名按实际参赛人员录取名次。
(二)团体总分(甲、乙、丙组男、女合计)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分计算),报名参赛单位在八个(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按在各级别中获得第一名、第二名(此类推)多者名次列前。若录取名次不足八人时,按高限计分。
(三)赛事各单项前三名颁发奖牌及成绩证书,其他录取名次颁发成绩证书。
八、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