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市青少年击剑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9-06-11 09:5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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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青少年击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北京市击剑运动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9年7月13日—7月15日

地点:艾鲁特国际击剑培训中心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 17-18岁(2001-2002年出生)

乙组(男、女): 15-16岁(2003-2004年出生)

丙组(男、女): 13-14岁(2005-2006年出生)

(二)竞赛项目:

花剑、重剑、佩剑的个人赛和团体赛。

  五、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在北京市体育局注册,参赛资格以2019年度注册期的注册单位为准,运动员只能代表2019年度注册单位报名参赛。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不同剑种的运动员不允许在个人赛兼项。每单位各剑种、各组别只能报一队参加4人团体赛(4人中含替补队员一名),不足三人的剑种不能参加团体赛。团体赛允许本单位同性别其他剑种一人兼项(只能兼一个剑种)。

(四)请各参赛单位于5月29日至5月30日在北京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并将打印报名表一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医务章后,连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0日—6月14日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管理一部404室,过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表无单位公章及医务章报名不予接收。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五)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各参赛代表队自行解决参赛经费。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击剑协会审译的国际剑联最新的击剑竞赛规则;

(二)竞赛服装、器材由各单位自备,丙组运动员必须使用儿童剑;

(三)器材必须经大会器材组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能参加比赛;

(四)各组别各剑种报名参赛不足3人(队)时,不进行比赛。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各项目均录取前8名,不足8名按实际参赛人员录取名次;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其他录取名次颁发证书。

(二)团体总分(甲、乙、丙组男、女合计)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分计算),报名参赛单位在八个(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按在各组别中获得第一名、第二名(此类推)多者名次列前。若录取名次不足八人时,按高限计分。

  八、仲裁和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戚连民(QE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