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为何也被警告?唯有证会上证明清白才是最有力“武器”

2019-07-25 09:07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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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孙杨、霍顿、斯科特 被警告已是最轻处罚

针对孙杨在本届光州游泳世锦赛上遭遇的“领奖台风波”,国际泳联已经两次发出警告。不过,警告让不少孙杨的支持者“觉得委屈”,因为受到警告的不仅有拒绝合影的英国选手斯科特,还有对他这一行为予以回应的孙杨。但从国际泳联的章程来看,两次警告均“有章可循”。对于孙杨而言,在即将举行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听证会上证明清白,才是摆脱纠缠和困扰的最有力“武器”。

孙杨斯科特为何都被警告?

两人均有“不当行为与言论”

在23日进行的世锦赛男子200米自由泳决赛后,获得季军的英国选手斯科特在颁奖仪式中拒绝与孙杨合影,他的这一举动令孙杨极为不满,向斯科特做出了挥拳动作,并用英语向对方怒吼:“我是胜利者,你是失败者!”这一幕引起极大反响,国际泳联执委会当晚召开会议,并根据《国际泳联章程》C12.1.3条款的相关规定对孙杨和斯科特予以警告。

新京报记者查阅了《国际泳联章程》,该条款规定:任何个人或协会如果出现给游泳运动和国际泳联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都将根据影响程度予以警告、停赛、取消结果等处罚。国际泳联执委会认为,斯科特拒绝合影的行为和孙杨现场做出的回应均属于“不当行为与言论”,给游泳运动和本届世锦赛均造成不良影响。这也是最终两人都收到警告信的原因。虽然不少国内网友为孙杨抱屈,认为是先有斯科特的“因”,才导致孙杨回应的“果”,但两人的行为确实均触犯了《国际泳联章程》也是不争的事实。从处罚程度来看,国际泳联同样一视同仁,对两人都予以最轻的警告处罚。

有媒体分析称,这一警告有可能会令孙杨无缘本届赛事的MVP。

霍顿受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选手必须积极参与颁奖典礼

在斯科特之前,孙杨7月21日已经遇到了相似一幕:男子400米自决赛后的颁奖仪式上,获得银牌的澳大利亚选手霍顿拒绝上台与孙杨同台领奖。7月22日晚,国际泳联执委会召开会议后决定,对澳大利亚泳协和霍顿予以警告。

在给霍顿的警告信中,国际泳联强调:“国际泳联尊重运动员的言论自由,但同时认为任何人的言论自由均需通过正确的方式来表达。正如所有的体育大赛一样,参加国际泳联组织的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和工作人员,均应清楚他们有责任及义务尊重国际泳联的规章制度,并且不得利用国际泳联的赛事场合表达个人的立场和态度。”而霍顿此前所抗议的是孙杨去年的“暴力抗检”一事,国际泳联对此的回应是:“霍顿所抗议的事情目前正处于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审查阶段,因此在听证会召开并有结果之前,国际泳联对此不会评论。”

国际泳联在对澳大利亚泳协及霍顿的警告中并未提及做出警告所依据的具体规章条款。新京报记者查阅到,《国际泳联行为准则》规定了比赛期间运动员的行为守则:

1、参赛者应积极参与比赛的全过程,包括颁奖典礼、新闻发布会。

2、在整个比赛过程中,参赛者应该严格避免对官方人员、其他参赛者、队员和观众作出有冒犯性的或不恰当的行为举动。

3、严格禁止任何有关政治、宗教和种族歧视的声明或举动。

霍顿拒绝与孙杨同台领奖前,游泳大赛上尚未出现过这种先例。显然违反了该《守则》的第一条,且霍顿的行为也明显对孙杨有所冒犯。

这场“风波”的根源在哪里?

听证会与世锦赛有时间差

屡次被霍顿及其支持者提到的“孙杨暴力抗检”一事的听证会将于今年9月召开。此前曾有人质疑:为何听证会尚未召开,孙杨能正常参加世锦赛?

按照相关程序,国际泳联在年初时已经判定孙杨在该事件中并未违规,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对这一认定结果表示质疑,3月份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诉——这也是《全球反兴奋剂条例》中所支持的,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做出的最终裁决为准。当时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将听证会的时间定在了9月,即在今年游泳的主要赛事世锦赛之后进行,这是因为孙杨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均未提出进行快速程序。

听证会与世锦赛的“时间差”本来是正常的,但这也给孙杨此番遭遇麻烦埋下“祸根”。

孙杨的律师团队在本月19日发出声明,要求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就此事举行的听证会向公众开放,以求公开透明,证明自身清白。此举旨在反对国外媒体对孙杨的“审判”。世锦赛前,澳大利亚媒体发布了一份长达59页的关于孙杨与兴奋剂检测人员发生冲突的报告,这被认为是相关机构“公然违反保密协定”,国际泳联执行主任马库莱斯库对此也感到不可思议:“我不知道如此机密的信息,怎么能够被公之于众,这是非常有害的。”

从目前的情况看,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尚未公布,但听证会的结果对孙杨至关重要——胜诉则证明清白,败诉则可能遭到终身禁赛,结束游泳生涯。以孙杨方面高调希望公开召开听证会的态度来看,他们显得更有底气。

    

责任编辑:姜雪峰(QU0017)  作者:周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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