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正式施行。图为北京市体育局副巡视员卢宏泽(中)等来到丰台区东幸福街社区向居民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千龙网发 崇惠友摄
千龙网北京丰台3月1日讯(记者 戚连民)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3月1日正式施行。今天上午,市体育局、丰台区体育局、丰台街道的领导来到东幸福街社区向居民宣传《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
北京市体育局副巡视员卢宏泽介绍说,新版条例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要有所作为,坚持政府主导,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的要求,规定了北京市各级政府的责任,要求根据全民健身的特点,按照面向社会、重在基层、属地为主、财随事走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相互衔接、运行有效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和机制,发挥主导、服务、保障作用。对于当下广大市民关心的“体育设施开放”、“群众健身活动”、“草根组织建设”等热点问题都提出了指导意见。
此次活动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发放条例读本、健身器具、现场咨询讲解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开展文明健身活动,为更好地促进全民健身广泛开展创造了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