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图告诉你罗德曼拼抢有多凶
加盟公牛之后的罗德曼被人们所铭记,多是因为其极强的篮板能力,和积极拼抢的比赛风格。说实话,如果罗德曼只是这样的话,那他绝对是个合格又讨喜的蓝领。可惜,“花大虫”的称号不是白来的。炫丽的发型,刺眼的鼻环,夸张的纹身,肮脏的比赛,糜烂的生活已不足以形容这位被称为“人类的标本”的男人。当一个人想到罗德曼的时候,大概首先想到的是他那五花八门的头发颜色,遍布全身的文身以及那多不胜数的花边新闻。就算是一个连一场完整球赛都没有看过的人也会知道谁是丹尼斯·罗德曼。因为他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篮球员了。在大多数球迷眼中,罗德曼是一个在场上十分拼搏的好球员,更是个有趣的怪人。但是在一些球员的眼中,罗德曼就成了个不受欢迎的小人,而在诸多NBA高层人士心里,罗德曼大概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大恶棍了。
在球场上,罗德曼算得上是一个“泼皮”,每当觉得自己受到侵犯满怀委屈而裁判却熟视无睹时,他就会坐在被侵犯的地方向裁判示威,裁判不改判就赖着不起来。对裁判是这样,对球员是另一个样子。罗德曼总是凭借骨子里的坏劲儿来威慑别人,或者用各种猥琐的动作招惹对手,就是为了惹毛对手。
同时,极度情绪化的他行事从来都是不按照常理出牌,NBA球员互相PK,殴打教练和球迷这些对他来说不够刺激,他的拳头甚至朝揭他短处的采访记者脸上招呼,哪怕是无辜的人,也能受到牵连。1997年1月17日,公牛迎战森林狼,罗德曼为抢球摔出了界外,打球摔倒本属正常,但他居然迁怒于场边的一名摄影记者,可怜这位记者同仁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立即被“花大虫”当成足球猛踢,而且罗德曼的脚居然是踢向他的裆部。
不过也有人认为,罗德曼在场上除了技术犯规多了一点之外,倒也没有什么其他的问题。他的问题在场外,在于他那与NBA格格不入的形象和他所表现出来的性格。在黑人贫民区里长大,从小被人看不起,更曾经因为盗窃而坐过牢。罗德曼的形象已足以让NBA头疼了,联盟里有一个优秀的篮板王是一回事,而那个篮板王穿女人衣服,遍体文身,还常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那可就麻烦大了。
虽然后来罗德曼辅助乔帮主实现霸业,其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也盖过了他的恶行,但可以看得出来,罗德曼早期在“坏孩子军团”的经历对他有着很大的影响。其中一位师傅,就是被活塞队发言人乔治-布拉哈称为“坏孩子最恶者”的里克·马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