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新版《北京全民健身条例》(5)

2017-03-02 13:4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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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公园、绿地、广场、河湖沿岸、城市道路等区域安排健身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道或者绿道等全民健身活动场地。政府投资建设、实行专业运营的体育场馆,负有为全民健身服务的责任。场馆所属区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开辟全民健身场所。场馆及附属体育设施应当提供免费或者低收费的普遍服务。组织健身赛事和活动使用场馆的,场馆应当与赛事和活动的组织者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明确活动规则,可以适当收取费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体育场地、设施按照资源共享、互惠互利、互助合作的原则,对专项的健身社会组织、健身团队和本社区的健身社会组织、健身团队有序开放。使用前款规定的场地设施进行健身活动的健身社会组织、健身团队应当适当支付费用,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商业性体育设施用于全民健身公益活动的,可以享受政府相应的支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共体育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的功能、用途。【注:图片由北京市体育局法规宣传处提供,请勿私自转载,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袁帅(QN0015)  作者:戚连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