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新版《北京全民健身条例》(7)

2017-03-02 13:4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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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应当支持本机关、单位、组织内部的全民健身活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职工参与全民健身创造必要条件,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活动;有条件的,可以举办运动会,开展体育锻炼测验、体质测定等活动。中小学校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指导学生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应当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成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单位和个人举办、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应当按照小型多样、因地制宜、科学文明的原则,遵守健身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合理使用并爱护健身设施,不得扰乱公共秩序,不得宣扬迷信,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注:图片由北京市体育局法规宣传处提供,请勿私自转载,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袁帅(QN0015)  作者:戚连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