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稀哲申诉案本月21日开庭 仲裁委要求本人到场

2017-12-12 10:13 搜狐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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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中国足协官网在首页凿开了一个“仲裁平台”的链接入口,用于公告已受理的有关中国足球的仲裁纠纷。该仲裁平台首页由“案件受理组庭公告”和“开庭公告”两部分组成。最让笔者感兴趣的是,该仲裁平台在11月13日公布的首例纠纷便跟国安球员张稀哲有关。

应该说,张稀哲在当时确属敏感话题。因在中超联赛倒数第三轮掌掴重庆力帆球员,其被足协禁赛十二场。后又因国家队主帅里皮公开为其求情呼吁减刑,使得此事变得更为微妙。而仲裁平台受理首案便与张稀哲有关,也被外界解读为“张稀哲减刑”的重要信号。

平台首个案件受理公告内容写道:“本委收到张稀哲提交的张稀哲与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纠纷有关的仲裁申请书及附件,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同时公布的六起受理案件中,只有这一起为球员与纪律委员会之间的纠纷,而后五起则均为球员与俱乐部间纠纷。

作为从事媒体行业多年的新闻编辑,笔者近日隔三岔五便会登录该网站,查看有关此案是否有所更新。而笔者也有预感,张稀哲一案一定会有新的进展——此前的“受理公告”只是为“开庭公告”埋下伏笔。

当然,张稀哲一事如今仍处于敏感阶段。据11月29日上海媒体报道:“此次东亚杯赛,足协相关领导和国家队打了招呼,禁止张稀哲入选。”

今天,当笔者再次打开足协官网后发现,案件受理公告所列案件已增至十四起,但十三起仍均为球员与俱乐部纠纷——唯独张稀哲一案为球员与纪律委员会之间的纠纷。

更让笔者眼前一亮的是,张稀哲案果然有了最新进展。足协官网的开庭公告一栏在12月8日进行了消息更新,其中一条便与张稀哲有关。

这条“开庭公告”内容显示:

张稀哲与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有关纠纷,本委定于2017-12-21在中国足协开庭审理,请当事人携带有关证据原件及五份复印件准时到庭。

当事人为法人的,请一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年检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出庭委托文书准时到庭。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请一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庭。

注:(1)申请人收到本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2)被申请人收到本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缺席裁决。

(3)仲裁庭审理案件不公开进行。

解读该公告内容,可以预知的是:(1)申诉人张稀哲在12月21日当天理应到庭(笔者查阅有关张稀哲的最新一条新闻是:12月11日参加俱乐部季前体检)(2)被申请人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当天也理应到庭。(3)该庭审内容不对媒体开放。

当然,庭审内容不对外没有关系。笔者希望的是,无论对张稀哲减刑与否,都能够有理有据。如果最终给予张稀哲减刑,笔者希望庭审判词能够引经据典说服公众。千万不要给外界造成一种“法庭受到场外因素干扰,里皮求情管用”的印象。

责任编辑:袁帅(QN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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